武穴法院再次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8-09-04 09:44
来源: 原创
作者: 伍菁 胡文英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推进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9月3日晚,武穴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程舟首先传达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指导意见》的有关通知,并就通知的内容和精神作了简要的说明和解读。随后,程舟副院长对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的主要精神和核心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介绍了如何认定涉黑涉恶案件及涉黑涉恶犯罪的不同,并强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严格按照该证据指引,严格证据标准,坚持案件质量,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后全体参会人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扫黑除恶50题和黄冈中院扫黑办《应知应会》进行了学习和讨论。

党组书记、院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组长黄亚东对如何学习好专题会议精神和推进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二是要强化部门协作,提高战斗合力,全院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相互协作,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落实。尤其是立案庭、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和法警大队要全力配合刑事审判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形成战斗合力,以一套完整流畅的“组合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项举措的有效进行。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明确责任追究,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逐案建立台账,对个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清查,督促审限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