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务实清廉的好法官
——吴前进先进事迹追忆

2016-08-11 10:33

为民务实清廉的好法官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前进先进事迹追忆

7月15日6时许,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前进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于17日上午11点永远离开了他挚爱的亲人,离开了我们,也离开了他所挚爱的审判岗位,年仅4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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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冈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夏冬华(左二)、党组成员袁干(左一)、武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亚东(左三)等领导及各界群众400余人参加吴前进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在平凡岗位上干出的不平凡业绩

吴前进同志,男, 1966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省武穴市人,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调入武穴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武穴人民法庭副庭长、民一庭副庭长等职务。

“他一直在最忙最难的岗位工作,从不计较、从无怨言。”这是分管副院长伍义军对吴前进同志的评价。在20多年的审判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奋战在任务最重的武穴法庭和民一庭等工作岗位,带头多办案、主动承办难案,无论是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他都愉快胜任,毫无怨言,从不向组织提出不合理要求。他连续多年办理案件数量位居法院前列,案件调解率位居法院前列,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在办理的2000余件案件中,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因案件处理不当引起当事人上访或缠诉,先后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5年被武穴市人大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多次被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和优秀公务员。

“民事案件特点就是平凡、琐碎。像吴前进同志这样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这样的优秀法官非常难得。”武穴市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亚东说。


没见过这么清贫的法官

“我2008年在轻纺机械厂下岗,一直在酒店、超市打零工。期间我曾经要求他为我联系一份稳定一点的工作,他就反问我一句话,我这次求别人,别人下次来求我,我该怎么办?”他的妻子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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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前进同志简朴的卧室

作为民一庭骨干法官,认识的老板、官员不在少数,可他从来没有为家人的事向他们开过口。直到今年,他的妻子才找到一份幼儿园生活老师这份稍微稳定一点的工作。他的儿子,去年6月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工厂、咖啡厅打零工,直到10月才通过学校招聘在武汉找到一份工地监理的工作。

“没见过这么清贫的法官!”知道他家情况的人都这么说。作为一名工作25年的老法官、副庭长,居住的房子是房改时的旧房,门窗和墙壁早已经失去了原来的颜色;家具是20多年前结婚时的旧家具;电视机是亲戚家淘汰不要的老款电视,画面已经变色失真了;各房间连个像样的柜子都没有,被褥、衣物等随处堆放;卧室里唯一的电器是儿子上大学购买的电脑,摆放在床前儿子的旧课桌上;家里交通工具是原来是他刚参加工作时为办案买的28型自行车,前两年被盗了,现在骑的是一辆亲戚家给的杂牌破自行车;前不久,他计划在武汉为儿子买房,结果19万元的首付款至今没有凑齐……吴前进同志去世后,一些第一次到他家的法院同事被感动得流泪,主动发起了捐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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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自行车是吴前进同志的主要交通工具

可即使是这样,他也从来没有越过法官的底线。作为民一庭的副庭长、法院的办案能手,只要在他办理的众多的案件中,让裁判的天平稍微倾斜一点,就会有很多当事人主动付出“代价”。 可是他始终不忘初心,坚守着法律的公正与尊严,从没有用手中的权力来换取什么,更没有为此而亵渎法律、违背良知。为此,他得罪了不少亲朋好友,以至于他大哥评价说:“我这个弟弟,实在是太死板。我朋友去找他,他半拉着门就是不让别人进屋,弄得我很没有面子……”

“天地之间有杆称,那秤砣就是老百姓”。群众是不会忘记公正廉洁的人民法官的。在7月18日吴前进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上,社会各界的400余名亲友和群众,纷纷自发从各地赶来送他最后一程,缅怀人民的好法官。

 

他心里只装着案件、只关心当事人

 “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人,每天就是开庭、写判决书两件事。和他同事一个多月以来,上班时间除到走廊抽烟外,就没看到他闲着过!”一名刚调到民一庭的法官这么说。

曾有精神病史的廖某(女,1977年生,现父母双亡)与张某(1956年出生,存在一定的智力障碍)2007年9月结婚。婚后,廖某在家操持家务,张某在外做泥工赚钱养家。2009年3月,廖某精神病复发住院就诊花去医疗费8000余元,张某却只肯支付2000元。后廖某起诉要求丈夫履行抚养义务并支付医疗费用。在审理这件案件中,吴前进同志通过深入走访,了解到张某拒付医疗费主观上是因为夫妻因为家庭生活产生了一定矛盾,客观上是因为双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全家生活仅靠张某婚前为数不多的存款维持,实在是难以承受。为了解决双方矛盾,吴前进同志先后联系了卫生局、民政局、低保局、村委会以及精神病医院,挨家挨户反映当事人的情况,终于赢得了相关部门的同情、支持和配合,不仅为廖某减免和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而且还为他们夫妻二人争取了社会求助,使他们重建了房屋,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最终促使廖某撤诉。结案后,吴前进同志还亲自陪同张某到医院接廖某出院。临走时,张某紧紧拉着吴前进同志的手不放,泣不成声地说:“恩人!要不是您,我这个家肯定是完了!谢谢恩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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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金镇送达法律文书,这是吴前进同志生前最后一张照片

“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即使是在2010年他因伤做了“左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后,他仍然拖着伤残的身体,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在审理翟某、韦某等人诉伍某、吕某等人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先后到蕲春县十余次核查证据;在张某、屠某诉某卫生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由于像张某、屠某等在八十年代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众多,为了积极稳妥解决纠纷,他先后组织十多次调解……

“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这是对他最好的评价。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轰轰烈烈的牺牲,但是作为普通的共和国法官,吴前进同志用他人生最灿烂的25个年华,骄傲地证明了他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诠释了党员法官的情怀,谱写出了一曲司法为民的壮美赞歌!

                              (图/文:余文钦、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