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武穴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涉嫌受贿犯罪一案,依照《湖北省监察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工作办法》,我院首次通知监察人员参加旁听。
庭审中,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以案释法,以案说纪。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张某表示自己真诚认罪悔罪,主动退赃,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合议庭评议后宣布此案择期宣判。
本案中,我院积极对接监察委,推动落实湖北省监察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制度,通过直观展示控辩审三方证据标准,为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提供现场参考,从而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现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