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方协调,促成双方和解
——武穴法院成功执结19年“胡子案”

2017-07-07 16:12

近日,武穴法院在执行一件“老胡子”案件中,经过执行法官多方协调,最终使这起历经19年的陈年积案得到彻底化解。

王某与郭某、武穴市某公司工程款结算纠纷一案,经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审理,于1998年3月12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限令郭某向王某支付工程款164 227.52元,由武穴市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由于两被告未能履行付款义务,蕲春县人民法院于2000年5月8日委托武穴市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武穴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多个部门协查,一直未找到郭某行踪,也未找到郭某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执行人武穴市某公司效益差,长期处于歇业状态,靠租房办公;而且历史包袱重,退休职工全武穴市最多,每年仅靠收取部分管理费维持运转和缴纳社保、医保等。因此,尽管法院每年多次执行,但均没有结果,最终成为法院的一起“胡子案”,导致申请人执行人王某不断上访。

但是,法院对此案一直未放弃努力。今年6月,我院执行二科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给双方讲理、讲情、讲法。经过反复努力,申请人王某最终表示理解被执行人武穴市某公司的困难,自愿放弃部分案款,被执行人表示要尽力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双方达成74000元的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此,这起长达19年的“胡子案”最终圆满执结。

                                            (文/余文钦、吴定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