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武穴法院龙坪法庭:以爱之名化解孩子“争夺战”

2025-03-24 14:57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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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关乎着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更承载着国家的希望和未来。近日,武穴法院龙坪法庭在充分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的基础上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程某与李某于2013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李某某由母亲程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承担抚养费800元。后因程某长期在外务工,无法亲自抚养孩子,所以就将孩子交给了父亲李某抚养,后因孩子需要入学武穴市某中学,2021年程某与李某在武穴市公证处签订了变更抚养协议,约定孩子由父亲李某直接抚养。在李某抚养孩子期间,李某对其不闻不问,导致孩子思想情绪波动极大,孩子多次向程某述说想与程某共同生活,现在,程某具有稳定的收入,且在外购置了房屋,故向武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关系孩子的健康成长、亲情关系的延续,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本着“调解优先”原则,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但被告情绪激烈,强烈反对孩子跟随原告,承办法官便从法律规定、孩子成长需求这两个角度出发,多次联系当事人以寻求调解之道。

程某:“我想要变更抚养权,孩子我来养。”

“我不可能将抚养权交给她的!之前她不肯要孩子,在公证处已经变更了,现在又要变更,不可能!”李某情绪激动说道。

承办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的诉求和担忧,仔细询问各自的生活状况及对孩子抚养情况,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来化解矛盾。“你们虽然离婚了,但是孩子永远都是你们的孩子,血肉亲情无法割断,抚养权变更与否,都无法割舍你们对孩子的爱。”随着承办法官入情入理的话语,原、被告双方原本激动的心情平静了下来。

为妥善化解这起抚养纠纷,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一方面,再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了解各自抚养孩子的状况,希望其能通过和平协商方式解决抚养问题。另一边,承办法官又亲自去往李某某就读学校,向其本人和老师全面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

“当事人的孩子已满十周岁,按照法律规定,抚养权归属问题应该听听孩子的意见”。

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和当事人孩子谈谈心,了解下孩子内心真实的想法。经过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孩子一直觉得爸爸对自己的关心太少,即使偶尔打电话也是为了要钱,所以不愿意与其亲近,更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李某某向承办法官表达了强烈跟随母亲生活的意愿,希望法院能采纳自己的意见。

“李某,孩子不愿意跟你主要是觉得你对她的关心不够。孩子还小,不要因为你与程某的矛盾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承办法官说道。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矛盾慢慢化解,李某表示愿意尊重孩子自己意愿,最终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程某。

家庭是温暖的港湾,无论婚姻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给予孩子最温暖的守护与关爱,共筑孩子的美好未来。接下来,武穴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始终秉持未成年子女最优保护原则,以柔性司法化解矛盾争端,努力让离异家庭中的孩子在父母双方的呵护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