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武穴法院龙坪法庭:法官,我要撤诉!

2024-10-16 09:26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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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每一个案件背后,都记录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精彩故事,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与认同,彰显了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近日,武穴法院龙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劝导和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于开庭当日自愿提出撤诉申请,双方当事人终于尽释前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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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3年7月鲁某雇佣邓某在某小区内安装小区大理石,工作完成后,鲁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工资,仍拖欠5000元工资未支付。邓某多次催促,鲁某以自己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拖延支付,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考虑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有调解的可能性,便立即联系鲁某。但鲁某一直拒绝接听电话,承办法官立即前往鲁某户籍所在村委会,了解鲁某情况,知晓其父母仍在村中居住,前往其父母家中,与其父母沟通此事,其父母答应将此事告知鲁某。后鲁某主动联系邓某还款2000元,仍下欠3000元未支付。

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再次电话联系鲁某,反复向其释法析理,理清案件原委,并进行现场调解。承办法官以双方有长期互利互惠合作关系的事实为切入点,针对争议焦点,逐一进行相关法律规定解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方面,告知被告当初是基于信任原告才愿意赊帐,应当想办法把帐还上,以后才能更好地合作,若一直不偿还货款,不仅会丢失自己的信誉,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鼓励原告向被告说清帐目记载情况,以取得被告的理解及信任。通过承办法官耐心沟通、逐一疏导、释法明理等方式,鲁某承诺在月底将余款3000元付清,邓某表示相信,双方最后握手言和,当场写下撤诉申请书。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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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该起纠纷化解不仅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认可,也是继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动力。下一步,武穴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为民情怀,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运用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法官多用心,群众少奔波,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群众速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