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兵一行到武穴法院梅川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武穴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觉之,梅川镇党委书记郭建涛等陪同调研。
程兵一行实地查看了梅川法庭科技法庭、办公场所、生活区域等基础设施,听取了武穴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有关汇报,梅川镇党委政府就如何推进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继续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
黄冈中院有关庭室负责人对梅川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现场点评和指导,同时指出了法庭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程兵对对梅川镇党委政府一直以来对梅川法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对武穴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整体工作作了具体点评和指导,并就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01 要进一步重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紧扣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功能定位,以严密的组织建设确保创建工作稳步开展。 02 要进一步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力度。 要积极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整合社会多元力量,发挥诉调对接工作职能,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03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强法庭文化建设,改善办公环境,提升基层司法机关形象。要建立符合人民法庭工作规律的专门考核办法,适当增加诉前调解、诉源治理考核权重,不断提高人民法庭基层司法能力。 04 要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力度。 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总结经验、展现特色、创建品牌,让人民群众对创建成效可视可听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