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谈恋爱,千里拐带女友卖淫
——武穴一男子被判重刑
武穴市刊江办事处村民代某,以“见父母”为名将河南少女张某骗至武穴强迫卖淫,从中非法牟利。近日,代某被武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2年端午节期间,在浙江温州务工的代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同在温州务工的17岁河南少女张某,两人迅速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当年7月23日,代某谎称带张某回武穴见父母,将张某从温州带回武穴一宾馆内,用刀威胁并殴打张某,逼迫其卖淫,无奈之下张某只得屈服。至8月4日短短12天内,代某先后控制张某在多处私营旅馆卖淫8次,所获嫖资由代某和旅馆老板按七比三的比例分成。期间,张某还曾因拒绝卖淫遭代某多次打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违背妇女意志,多次强迫他人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且性质严重、行为恶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